华师办〔2024〕3号
关于2024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校历安排,现将2024年暑期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安排
学生暑期时间从7月1日(星期一)至9月7日(星期六)止。其中本科生暑期短学期安排从2024年7月1日(星期一)至7月26日(星期五)止;研究生暑期休假时间由院系和导师根据培养计划妥善安排。
老生9月8日(星期日)缴费、注册(含辅修专业),9月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本科生新生8月30日(星期五)报到,8月31日至9月14日参加入学教育、军训,9月18日(星期三)正式上课。研究生新生9月6日(星期五)报到,9月9日至9月13日参加入学教育,9月1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本科生军训具体安排由党委武装部、教务处和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时间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2.教职工安排
教学科研人员根据教学科研工作和学校、所在单位相关要求自行安排暑期休息时间。
管理服务人员暑期轮休时间从7月29日(星期一)起至8月23日(星期五)止。轮休期间,各单位每天至少安排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带班、一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周末安排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电话带班,在沪保持通讯畅通。如本单位人数较少,可采取与其他单位来校在岗联合值班方式开展值班工作。轮休期间,上班时间为8:30-16:30。
产业、后勤企业职工的轮休,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全体教职工于8月26日(星期一)起恢复到校工作,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部、院系应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强化卓越学术、创新实践引领,坚持学科交叉、前沿导向,开展暑期课程、学术研习、实践实习等相关活动,组织师生共同参与,特别要注重师生人工智能素养提升(相关工作要求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2.各单位要利用暑期,开展教职工培训研修工作。暑期中层正职研修班安排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3.各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检查。放假前,要对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特别是对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各类设施设备全面深入进行排摸检查,并加强各类实验室及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严格管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制品和特种实验设备,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做好应对灾难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做好暑期防汛防台工作,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确保万无一失。
4.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学生离返校前后的安全健康教育,利用各种渠道,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5.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三、值班安排
请各单位填写2024年暑期在岗工作安排表和2024年暑期重要会议/活动安排情况表(见附件),并于6月21日(星期五)之前发送至学校办公室(电话:54344815,62232214。邮箱:[email protected])和保卫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将加强对各单位值班情况和暑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学校总值班电话:54344815(白天),54343110(夜间)。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4343110(闵行校区),62238110(普陀校区)。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暑期在岗工作安排表
2.2024年暑期重要会议/活动安排情况表
学 校 办 公 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