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办〔2024〕 2号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节假日放假及调课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校历安排和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及调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按照4月5日(星期五)上课上班。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按照5月3日(星期五)上课上班;5月11日(星期六)按照5月2日(星期四)上课上班。
三、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本科辅修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教育学院学生放假期间的课程安排,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开放教育学院另行通知。交通班车安排由后勤保障部另行通知。
全校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全和保卫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