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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学年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
      编辑:黄欣      2023年09月13日 

关于开展2023学年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意见,现决定开展2023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

、助医名额和标准

市红会评审组对各高校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助医标准分5000/人、3500/人和2000/人三类。

三、申报时间

申请助医的学生请2023922--1010填写好“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学校红十字会审核后通知本人。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231011--13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红十字会,学校红十字会汇总后进行集中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1、申请助医的学生如实填写“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922--1010间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校红十字会审核后,会联系学生本人及所在院系,指导完善表格信息。

3、请务必于1013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红十字会。

4、校红十字会在“高校助医系统”审核通过后,将信息提交上海市红十字会,同时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上海市红十字会。

(二)相关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即可)。

2.申请助医对象提供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3、申报表中“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一栏由学生所在院系填写并加盖就读院系公章,院系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闵行校区门诊部303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

“高校助医系统”信息填报等候校红十字会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经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3、学生的助医申请材料须由学校红十字会统一提交市红十字会。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

2.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蒋医生  电话:54345230,5434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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