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办〔2023〕1号
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1天,假日为4月5日(星期三)。
本科辅修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教育学院学生放假期间的课程安排,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开放教育学院另行通知。交通班车安排由后勤保障部另行通知。
全校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安全和保卫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学 校 办 公 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