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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医院2022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黄欣      2022年01月06日 

位师生:

   为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其他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医院工作实际,寒假期间校医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值班门诊工作

1110日至114日,安排值班门诊。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值班门诊挂号提前10分钟结束)。

2、工作范围:校园内发热人员的体温复测、登记及闭环管理,在校大学生一般常见病的诊疗,校园内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校园外发热人员请自行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有异常请报告居住地所在社区和所在单位。

注:110日办理大学生校外门急诊医药费审核2022331日前,仅受理2021年度产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申请。202241日起开始受理2022年度产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申请,不再受理2021年度产生的门急诊医药费票据);112日组织本科生招办外语类保送生考务工作人员和每月一次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二、闭环管理工作

1117日至215日,安排工作日值班。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联系电话:54341025(闵行校区)、62232395(普陀校区),值班门诊暂停。

2、工作范围:121日、128日、211日,办理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因病休复学、用血证明等;校内发热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相关地区返校人员闭环管理;其他传染病消毒、流调等处置工作;健康观察点医疗废弃物处置。

三、就医注意事项

1、寒假校医院值班门诊期间,不能使用社保卡(医保卡)结算,请在职和退休教职员工自行前往就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寒假期间,参保大学生需要到校外门急诊就医的,无须到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请自行前往居住地就近医保定点医院门急诊,所产生的门急诊医药费开学后到校医院审核报销,报销金额以现场审核结果为准。

3、大学生前往本市医疗机构住院的,请在121日、128日、211日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大学生在外省市住院的,请在开学后提交相关材料,由上海市医保中心负责最终审核。本市和外省市住院规定详见校医院就医记录册。

四、其他事项

1216日至218日校医院全体职工上班,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其中16日组织每月一次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220日新学期注册日,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做好防疫相关工作;221日(星期一)起,校医院恢复正常门诊。

2110日至220日校内核酸检测服务点暂停,221日(星期一)起,校医院恢复核酸检测服务。

3、视新冠疫情情况,按照上级防控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校医院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