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办〔2021〕1号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寒假自1月25日(星期一)起,2月26日(星期五)至28日(星期日)为新学期注册时间,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寒假期间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时间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轮休安排
寒假期间,学校实行总值班制度,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应保证每个工作日有人在岗,在确保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可安排本单位人员轮休。产业、后勤企业职工的轮休,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全体教职工2月25日(星期四)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全体管理人员正式上班。寒假期间办公时间为8:30-16:30。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扎实的工作措施,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
四、值班电话
学校总值班电话:54344815,62232214(办公时间),54344633(休息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54343110(闵行校区),62238110(中山北路校区)。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寒假在岗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并于1月20日(星期三)之前发送至学校办公室([email protected])和保卫处([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寒假期间两校区交通班车安排.docx
附件2:2021年寒假在岗工作安排表.docx
学 校 办 公 室
2021年1月18日